鉑金坩堝包括:分析坩堝(5ml-350ml)、蒸發皿(15ml-350ml)、燒杯,小型攪拌器,鉑電極、鉑片及各類有具體幾何尺寸要求的異型制品,以鉑為基體的合金制品。
鉑金坩堝標準規定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:
鉑金坩堝重量誤差 b.幾何尺寸 c.合金成份 d.光潔度 e.純度 f.包裝及其它
鉑金坩堝重量誤差: 定型產品(分析坩堝、蒸發皿)按標準重量±0.6g/套
鉑金坩堝幾何尺寸: 定型產品按技術要求所規定的幾何尺寸,非標產品符合圖紙要求、直徑、長、寬、高、厚的正負誤差不得超過0.01%
鉑金坩堝合金成份:合金成份的配比正確(按名義成份配制)為保證合金均勻。規定二次熔煉。
鉑金坩堝光潔度: 內外均需達到△6 以上無任何裂痕、疵點、毛刺。
鉑金坩堝純度: 一般產品必須使用GB1419-78 Hpt-2牌號標準鉑,根據產品特殊要求,選擇純度不同的鉑。
鉑金坩堝包裝: 專用塑料盒密封,包裝上標注公司名稱,產品型號,產品重量、生產日期及公司聯系方式等。裝箱時附“鉑分析器皿的維護和保養”說明書壹份和質量保證書壹份。
鉑的熔點為1773.5度,鉑坩堝使用時加熱溫度最高不可超過1200度,考慮到溫度的誤差,建議在1150度以下使用,加熱和灼燒時,應當在電爐內或煤氣燈的氧化焰上進行,不可在還原焰或冒黑煙的火焰加熱鉑坩堝。或使鉑器皿接觸火焰中的藍色焰心,防止生成碳化鉑。
不得在鉑坩堝中加熱熔融堿金屬的氧化物,氫氧化物,氧化鋇,硫代硫酸鈉。含磷及含大量硫的物質,堿金屬的硝酸鹽,亞硝酸鹽,氯化物,氰化物等高溫下與鉑生成脆性磷化鉑,硫化鉑等,且都能侵蝕鉑。
含有重金屬,如鉛,鉍,錫,銻,砷,銀,汞,銅等的樣品化合物不可在鉑坩堝中灼燒和加熱,這些重金屬容易還原成金屬與鉑生成合金。
高溫加熱時不得與其他任何金屬接觸,必須放在鉑三角或陶瓷、粘土、石英等材料上。不能使用鐵質坩堝鉗夾取加熱的坩堝,實驗室首選鉑金頭不銹鋼坩堝鉗。
鉑金坩堝內不得處理鹵素及能分解出鹵素的物質,如王水,溴水,鹽酸與氧化劑如氯酸鹽、硝酸鹽、高錳酸鹽、二氧化錳、鉻酸鹽、亞硝酸鹽等的混和物及鹵化物和氧化劑的混和物。三氯化鐵對鉑有很顯著的侵蝕作用
鉑金坩堝使用時間長后,表面會有一層薄層結晶,必須及時清除,防止深入到內部,可以在稀鹽酸或稀硝酸中煮沸,鹽酸約1-1.2mol/l,應不含硝酸、硝酸鹽、鹵素等氧化劑。如果用稀酸不能清洗,則用焦磷酸鉀,碳酸鈉或硼砂熔融清洗。
如仍有污點,或表面發烏,則用通過100目的無尖銳棱角的細沙(最好用海砂)用水潤濕進行輕輕摩擦,使表面恢復光澤(但此舉會有鉑金的損耗)。
鉑金坩堝在長期使用后變形是正常的,做整形處理后可繼續使用。若使用頻率較高,通常6個月左右需要去原制造商處重新提純加工,切勿自行處理。